高村镇2021年第二批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高村镇宋屋村、周峪村、鲁村)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11-01 17: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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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kok官网入口(中国)有限公司受宜阳县高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高村镇2021年第二批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高村镇宋屋村、周峪村、鲁村)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名称:高村镇2021年第二批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高村镇宋屋村、周峪村、鲁村)

二、项目编号:KXZBLY-23036-YY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资金来源及最高限价:财政资金、最高限价为590121.27

3.2.工期要求:30日历天;

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高村镇2021年第二批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高村镇宋屋村、周峪村、鲁村),项目位于洛阳市宜阳县高村镇。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人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3.4、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个人章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5、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磋商开启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3.7、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五、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中标人支付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112日至2023年118日,每天上午8:30—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大道西第八街三号

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四、供应商资格要求”要求资料,查看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1409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大道西第八街三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宜阳县高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宜阳县高村镇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宝先生   0379-68908003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首页 - kok官网入口(中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西三环大学科技园东区10号楼10层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先生   13525989297

十二、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